更新时间:2026-01-14 08:39:00 ip归属地:东营,天气:晴,温度:-6-3 浏览次数:19 公司名称: 新邦再生(东营市分公司)
| 产品参数 | |
|---|---|
| 品牌 | 新邦 |
| 地址 | 聊城 |
| 类型 | 环保 |
| 价格 | 详询 |
| 售后 | 满意 |
| 范围 | 1-工业垃圾处理拥有先进的设备供应范围覆盖山东省、枣庄市、东营市、济宁市、菏泽市、滨州市、聊城市、潍坊市、德州市、泰安市、临沂市、烟台市、威海市、莱芜市、日照市、淄博市、青岛市、济南市 河口区、垦利区、利津县、广饶县等区域。 |








各区生态环境、绿化市容、建设管理、商务、水务、交通运输、经济息化部门,上海海事局所属各分支局,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上海化工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有关规定,加强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一般固体废物转移利用的联合监管,规范一般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行为,本市开展一般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原则与流程 本市一般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工作按照“市级平台、属地审核、明确来源、落实去向、息互通、部门联合”的原则推进开展。转移一般固体废物跨省利用的,由本市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或集中收集单位(以下简称转移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在转移前通过“一网通办”向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备案,经备案通过后方可转移。
转移单位应在“一网通办”中如实准确填写跨省转移利用息,提交相应的备案材料,根据合同期限确定备案期限,备案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转移单位按照产废设施或收集设施所在地,选择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提交备案申请。转移单位应确保提交的备案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申请工程渣土等跨省转移利用的,还需提交经市绿化市容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备案审核表。
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转移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对备案材料齐全且一致、废物来源和属性清晰、利用去向合理、合同真实有效的,由“一网通办”生成电子备案表及相应备案号。经备案通过后,转移单位可以按照备案明确的方式转移相应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市生态环境部门每月定期汇总跨省转移利用备案情况,通报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及本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新邦再生(东营市分公司)位于聊城电厂。地理环境优越,交通便利。我司主要是以生产 处理鞋厂下脚料等产品为主的一家企业,公司严格执行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不断根据市场需求来改进完善现有的产品,实时开发新产品,公司主要产品 系列: 处理鞋厂下脚料等系列。公司宗旨是“质量di yi 用户之上 科技为本 不断创新”,用z u i低廉的价格创造z u i优质的产品, 我们热忱期待着与您携手合作,谋求共同发展,开创二十一世纪新纪元。


